食品安全,你我共守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的最新解释

元描述: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代购责任、知假买假、恶意索赔等问题作出回应,旨在遏制违法行为,保护食品安全。

引言: 食品药品安全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的重大民生问题。近年来,随着代购、电商等新兴消费模式的兴起,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也出现了新的挑战和问题。为了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规范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实践中争议的食品标签及说明书瑕疵认定、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知假买假”索赔等问题做出了回应。

代购责任:明确界定,杜绝漏洞

职业代购,明知故犯,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代购作为一种新型购物模式,给消费者带来了便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法律问题。对于代购到假冒食药品如何追偿一直是实践中难点。

到底谁该承担责任?

  • 观点一: 代购人与消费者之间形成了委托代理关系,所购食品、药品的种类、数量都由消费者决定,法律后果应消费者承担。
  • 观点二: 代购人作为经营者,应当承担经营者责任。代购人如果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假药、劣药仍然代购的,应当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为了解决这一法律难题,《解释》综合了多方意见,对不同性质的代购行为规定了不同责任:

  • 偶发性、互助性质的代购: 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责任。
  • 以代购为业的代购人: 明知消费者委托购买的是不符合标准的食品或假药、劣药仍代购的,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简单来说,就是:你为了赚钱,明知道是假货还卖,那你就必须承担责任!

知情代购,承担责任,无权向生产者追偿

对于代购人而言,《解释》也明确了追偿权:

  • 知情代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假药、劣药的: 承担赔偿责任后无权向生产者追偿。
  • 不知情而代购的: 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

也就是说,如果你明知道卖的是假货,还卖了,那你就不能再去找生产者要钱了!

知假买假,规范索赔,维护公平正义

明知不符合标准,仍然购买,如何索赔?

“知假买假”是指购买者明知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是假药劣药仍然购买并维权索赔的行为。近年来,“知假买假”在司法实践中受到关注,也引发了争议。

如何规范知假买假的索赔行为?

  • 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 避免因规范“知假买假”而增加维权成本,同时防止恶意索赔。
  • 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对购买者“知假买假”承担举证责任: 生产者或者经营者主张购买者明知所购买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索赔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 支持对每次购买食品数量单独计算惩罚性赔偿金: 鼓励消费者积极维权,同时打击违法经营者。
  • 未采纳“一次索赔,终身免责”的观点: 违法经营者不应因其他经营者承担了惩罚性赔偿责任而免责。
  • 考虑“购买频次”等因素,合理计算惩罚性赔偿金: 防止恶意索赔,保护生产经营者利益。

简单来说,就是:明知道是假货还买,虽然可以维权,但不能无限索赔。

打击违法索赔,保护生产经营者合法权益

恶意索赔,制造假象,扰乱市场秩序

除了消费者“打假”行为外,恶意索赔、违法索赔的现象也时有发生。个别购买者为牟取非法利益,有的夹带过期食品进商店,购买后向经营者索赔;有的相互串通,一人私藏过期食品,另一人购买后向经营者索赔;有的篡改食品药品生产日期,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索赔。

如何打击恶意索赔行为?

  • 依法惩治: 对购买者恶意制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假象并索赔的行为,人民法院将依法惩治。
  • 驳回诉讼请求: 对购买者恶意制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并起诉索赔,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购买者诉讼请求。
  • 罚款、拘留: 对虚假诉讼行为人予以罚款、拘留。
  • 追偿损失: 依法支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请求购买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张。

简单来说,就是:恶意索赔是违法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常见问题解答

1. 代购人承担责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代购人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代购行为以营利为目的,属于经营者行为;二是代购人明知所代购的食品或假药、劣药不符合标准。

2. “知假买假”的索赔范围是什么?

“知假买假”的索赔范围是指购买者实际支付的价款,不能超过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

3. 如何判断购买者是否属于“知假买假”?

判断购买者是否属于“知假买假”,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主要看购买者是否明知所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是假药劣药。

4. 生产者或者经营者如何证明购买者“知假买假”?

生产者或者经营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购买者明知所购买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仍然购买索赔。

5. 恶意索赔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恶意索赔是指购买者恶意制造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药品的假象,以投诉、起诉等方式相要挟,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索取赔偿金的行为。

6. 消费者如何维权?

消费者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结语

食品安全,关乎你我。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是维护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让我们共同努力,从自身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守护健康生活。